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委托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莎车-和田Ⅱ回750kV输变电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环评单位编制完成《莎车-和田Ⅱ回75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文称环评文件)后,我单位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及时限如下: 一、《莎车-和田Ⅱ回750kV输变电工程(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①网址链接:见附件 ②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环评单位)查阅纸制报告书;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效俊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991-2926145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68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68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联系人:刘甲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991-2672521 传 真:0991-2625771 邮箱:20404046@qq.com 环评单位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446号南门国际城D2栋4层1 邮政编码:83000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包括:输电线路途经的喀什地区莎车县、泽普县、叶城县,和田地区皮山县、墨玉县、和田县受影响的相关政府单位、组织及普通公众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keywords;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环评单位) 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对本项目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具体联系方式如上。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尽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对于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我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五、公示时限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限(公示期)及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自本次发布时间始10个工作日。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