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崇光Ⅰ线22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等4项工程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3-05 信息来源: 董小军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要求,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奎屯崇光Ⅰ线22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等4项工程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现将4项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书、监测报告及验收鉴定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34日~2021年324

联系电话:0991-2926664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68号

                编:83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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